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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事项办事程序
2006-05-10 10:29  文章来源:漳平外经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服务事项办事程序



 
 
●外经业务:

外商投资者提出申请(应提交的材料如下说明)→服务窗口(外经外贸股)→业务股起草文件→分管领导核稿(会签)→局长签发
㈠申办进出口经营权应提交的材料
1、电脑打印的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
4、外贸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,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。
5、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以上复印件一律用A4纸,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,并加盖单位章。
6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(独资经营者),还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近期财产公证证明,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企业,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。
㈡申办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
A、报批独资企业
1、投资者申请报告
2、外资企业申请表、公司章程(落款写清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、盖章、时间)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3、董事会成员名单、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的董事委派书及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4、投资者在境外公司的营业执照、资信证明(原件)、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5、办公场所、生产厂房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(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)及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。
6、新建办公场所、厂房或经营场所,要有土地部门出具土地预约书或合同。
7、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。
B、报批合资合作企业
1、中方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转报合同、章程的报告。
2、合资、合作企业合同、章程(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单位盖章、时间)
3、项目建设书及可行性报告。
4、双方资信证明(原件)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5、董事会成员名单、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(或盖公章)的董事委派书及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6、办公场所、生产厂房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(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)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。
7、新建办公场所、厂房或经营场所出具土地预约书或合同。
8、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。
㈢企业办理批准证书内容变更应提供材料
A、投资者的股份转让
1、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
2、股份转让协议书
3、修改后的合同、章程(正本)
4、董事会决议(全体董事会签名)(正本)
5、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、验资报告(后者复印件即可)
B、董事会成员变更
1、提交变更的企业报告
2、董事会决议(全体董事签名)(正本)
3、补充修改合同、章程(涉及董事人数变更时)
4、投资者出具的新董事成员委派书(正本)
5、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、中方新董事应出具非在职党政干部证明。
6、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、验资报告(复印件)
C、企业名称、法定地址、经营年限的变更
1、要求变更的企业提交报告
2、董事会决议(全体董事签字)
3、补充修改的合同、章程
4、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、验资报告(后二者复印件即可)
5、地址变更要附场地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
6、名称变更附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
D、企业办理减资手续
1、董事长签署的减资报告
2、董事会决议(全体董事签名)
3、修改后的合同、章程
4、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、财产清单、债权人名单。

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:

企业申请→担保受理 (调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)→项目初审 (如材料不足或不真实,需补充)→项目评审 (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给予担保及担保数额)→担保收费→签订合同→抵押登记→发放贷款→保后管理
  申请担保企业需提供的材料
①担保申请书:包括企业概况、股权结构、企业发展计划、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、或者资产负债情况说明、借款资金用途、还款计划等;
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经年检)或营业执照;
③企业法人代码证书;
④公司章程、合伙协议;
⑤贷款证复印件;
⑥上年度会计报表、当期会计报表;
⑦反担保承诺的有关资料(包括抵、质押物的权属证);
⑧与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。

承诺时限
●来招商局办事的一律即时办理。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业务事项,以职能部门规定时限为准;涉及合同事项的,以合同规定时限为准。
●外经业务
⒈外商投资企业合同、章程审批或转报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;
⒉外商投资企业合同、章程事项变更的审批、核准或转报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;
⒊外商投资企业、本市企业或自然人申办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核及转报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
1.担保受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
2.项目评审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

承办股室、联系人及电话
●外经业务
股室:外经部 联系人:赖金日 颜燕芬 电话:7533446
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
股室:服务部 联系人:陈泰山 洪志华 电话:75212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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